2019 年 12 月以来,湖北省武汉市陆续发现了多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,随着疫情的蔓延,我国其他地区及境外也相继发现了此类病例。该病作为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已纳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规定的乙类传染病,按甲类传染病管理。随着疾病认识的深入和诊疗经验的积累,国家卫生健康委对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(试行第五版 修正版)》进行了修正,形成了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(试行第六版)》。
那么,第五版 修正版与第六版方案有哪些区别,我们特此进行了整理和报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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